南宁江南文化街
2024-12-17 09:51:12

【招生公告】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壮锦分园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31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园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01

招生计划

 

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壮锦分园,为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的分园,是南宁市江南区未来城市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幼儿园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以东、新塘路以南,占地面积7283.4平方米,建筑面积5585.50平方米,可以开设15个教学班。园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环境优美。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江南区,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数

 

(一)小班:75人,出生日期: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中班:60人,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三)大班:70人,出生日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录取顺序

    

如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内,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华润置地未来城市住宅性质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华润置地未来城市住宅性质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华润置地未来城市住宅性质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四)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华润置地未来城市住宅性质房产,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五)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与合法持有华润置地未来城市住宅性质房产的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六)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华润置地未来城市住宅性质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七)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须为独立产权。(同类别房户一致优先,下同)
(八)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
(九)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十)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与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的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十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十二)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十三)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现场领取或扫码下载填写《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壮锦分园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壮锦分园门卫处

 

(二)现场报名

1.时间 

(1)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6类人员报名。
(2)2024年12月28日(下午15:00—17:3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7-13类人员报名。

2.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壮锦分园

3.具体要求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到幼儿园参加现场核查,核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
(1)户口簿(户口簿地址页、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常住人口户籍登记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三代同堂”家庭幼儿还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无房查档证明)。
 

(三)审核报名材料

2024年12月30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原则上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填报一所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城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在2025年1月4日(星期六)采取摇号派位方式录取。将邀请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家长代表等参加公开摇号,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四)公布录取名单

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幼儿园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五)入园体检

2025年1月6日—1月13日家长自行带幼儿到有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入园检查,于2025年1月14日统一将《体检报告》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交到幼儿园。

 

五、收费标准

        

按南发改委收费〔2020〕71号文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名时间。请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报名,报名时间错过的将不再补报。

   (二)录取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幼儿本人未到场的,不参加现场摇号及不按时提交幼儿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家长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秩序。

家长及幼儿一起来园参加现场报名时,家长应为幼儿树立遵守规则、文明高尚的良好形象,请自觉排队,请勿喧哗、拥挤,以免影响现场报名工作秩序。

 

   (四)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

章老师  19378798584

陈老师  19968240384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00

 

 

 
 

02

幼儿园环境

 

 
 
 
 

 

 

 

 

 

 

 
 
 
 
 
 
 
 
 
 

 

 

 

 
 
 
 

 

-END-

 

 

    编辑:黄纯丽

   一审一校:陈  

   二审二校:覃萍萍

   三审三校:左  艺

 

 

 

 

转载自:南宁市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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