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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5:59:52

谁能申购?如何申购?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细则公布!

1.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二是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2023年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469元,2.5倍为111172.5元),四是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公交司机、环卫工人、辅警、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从事城市公共服务人员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三是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三是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企业引进人才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是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2023年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469元,3倍为133407元),四是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哪些人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还应当年满30周岁。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6.退休人员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退休人员如属于四类工薪收入群体之一,并且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退休人员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含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年限)的,不受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限制
7.如本人是本市城镇户籍,配偶是外地户籍但属于企业引进人才,应该按照何种工薪收入群体类别申请?
答:按照何种工薪收入群体类别申请,是根据主申请人的身份确定,本人和配偶推举一方作为主申请人,如果主申请人家庭同时符合几个工薪收入群体家庭类别条件的,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
8.本人单身已成年,可以带父母一起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年满30周岁,单身人员作为主申请人,不可以带父母共同申请,如需要父母一起申请,应当由父亲或母亲作为主申请人,本人作为共同申请人。
9.本人28周岁,离异带有一孩未成年,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离异带有一孩属于2人家庭,本人作为主申请人,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本人不受年满30周岁限制,可以按规定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0.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还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但申请时应当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前要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手续
11.已经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或者购买了其他保障性住房还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二是已购买市本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三是已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四是已申请市本级直管公房、人才公寓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的,五是按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12.去哪里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
答:申请人申请准购资格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
线上申请的,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受理申请期限内通过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平台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的,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13.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城镇户籍家庭类别申请的,主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户籍材料。
按照城市公共服务人员类别申请的,主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情况确认材料。
按照企业引进人才类别申请的,主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毕业证、职称审验结果、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等材料。
14.提交申请后要多长时间完成资格审批?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实行三审一公示,申请人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核对收入(15个工作日)→城区复审(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核对有关信息,2个工作日)→市住建部门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放《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从受理到完成审核法定时限为2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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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 婧

审核|吴晓苑

来源|南宁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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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邕有家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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